王肃在论述自己为什么以见异于前人时说:是以撰经礼,申明其义,及朝论制度,皆据所见而言。
这一个排序恰恰是和孟子时代的现实政治相反。要如何突显人民利益的重要性,孟子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,他说: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
法家反对儒家的性善论,他们强调人性中趋利避害的特质,相信人的一切行为皆出于利益,人际关系不是互爱关系而是一种利益关系:君以计畜臣,臣以计事君,君臣之交,计也。儒家的国家治理思想强调了政治的民意基础和治理目标,但是在诸侯争霸的春秋战国时代,并不能为统治者所接受,因为它是一种并不关注国家治理效能的学说。[③]对不忠的人要赶尽杀绝。秦王朝蔑视普遍民意的政治意义,推崇暴力,崇尚霸道,让法律、权术成为专制皇权的工具,证明法家片面强调效率是有严重缺陷的。罚莫如重而必,使民畏之[47],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,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。
[58]陈亮:《陈亮集》卷三,中华书局1974年,第32页。[51]秦始皇强化国家治理能力反而激化了政治矛盾:设刑罚,为车裂之诛,以敛奸邪,筑长城于戎境,以备胡、越,征大吞小,威震天下,将帅横行,以服外国,蒙恬讨乱于外,李斯治法于内,事逾烦天下逾乱,法逾滋而天下逾炽,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。地之厚,能够生物,也能够载物,是一切生命得以存在的基础。
(《系辞上》)存存即存其所存,所存之存,就是人的生命存在本身。也就是说,周易不是一般的讲世界的辩证法,也不是一般的讲宇宙模式,而是落在生命上,所谓乾坤、阴阳、变化等等,都要落在万物化生(《系辞下》)上,最终落在人的性情、性命上。但是,如前所说,《易传》并没有将人与自然完全混一而是很重视人的地位与作用。所谓成性,便蕴涵着对万物的爱,对万物有一种义务。
《庄子·天下篇》说,易以道阴阳,就是对阴阳普遍性意义的认识。天之四德之中,元者,善之长也,是说元是善的真正的生长点,但这还只是一种向善的自然过程,真正继此而生者便是人,人继此而为善,这才是自然目的的实现。
乾坤二卦作为基础卦可代表周易,乾易而坤简,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(《系辞上》)。一 讲天人之际首先必须讲天,但天究竟是什么?历来有争议。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五 《易传》的最高理想,是实现天人合一境界。
正如《系辞上》所说:乾坤毁,则无以见易。裁成决不是对自然界实行制裁、控制或任意改造,以满足人的欲望,以显示人的成功,而是裁度以成之,按照自然界的生生之道完成自然界的生命过程。《贲·彖传》说:刚柔交错,天文也。三是由自然界给予的,这就是《易传》哲学所主张的。
《易传》所说之理,概而言之,即易理(周易之理),要而言之,即易简之理。如果天、地合而言之,则常常以天代表天、地,亦即代表整个自然界。
《易传》进而提出天地以生为德,这就不只是讲生成问题,而是赋予天地以某种道德意义。这即是人的责任和义务,也是人的德性所要求的,人类的知性活动应当在这一前提下进行。
《系辞上》说: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《系辞下》的生生之谓易,是对易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最直接最明确的回答,也是对易的根本精神的最透彻的说明,也可以说是对易之何以为易的一个最明确的定义。占人显然对当时的天文、地理和人文进行了仔细观察,并从生命活动中体会到人与天地即自然的生命关系,而不是将自然界仅仅作为人之外的对象去观察而已。《乾·文言》说:夫大人者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与四时合其序,与鬼神合其吉凶,先天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。大人之所以为大,圣人之所以为圣,就在于他们能与天德合一,充分实现生命的意义与价值。这方面的内容《易传》也讲过。
所谓万物资始,是说明万物生命是由天而来的,天就是生命之源。人之德性与目的,就其最初根源或初始条件而言是由天地即自然界给予的,但要真正变成人的德性,则只能靠人自己去实现。
《易传》言天必言人,言人则必言天,其用意也在于此。《易传》论天人之际,其奥妙就在这里。
但人毕竟不同于万物,人不仅有特殊地位,而且有特殊作用,其最大的不同,就在于人有仁义之性,有性命之理,这就决定了,人在天地万物之中,负有一种神圣的使命。当《乾·彖传》说,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,《乾·文言》说,利贞者,性情也时,这个意思就更加清楚了,乾道即天道,就内在于人而存在,就是人之性命,人之性情,具体而言,就是仁义。
这类问题只是顺便说说,不在本文讨论之列。《易经》乾卦卦辞有元、亨、利、贞四字,《文言传》解释说,元、亨、利、贞是天之四德,又称之为仁、礼、义、正四德,这就真正变成人的德性了。因为它处处都关心生命问题,关心人的问题,讲自然界也是从人与自然界的生命关系立论的,不是将自然界单纯地看作一个对象。万物的生命来源于天,生成于地,正因为如此,《说卦传》将乾、坤二卦视为父母卦。
所谓顺性命之理,就是指人而言的,但性命之理,就其根源而言,又是与阴阳、刚柔有联系的,这种联系正是从生命的意义上说的。知对于德、业都很重要,尤其与功业、事业有直接联系,而业是以致用为目的的。
这里所说的天,具有超越义,但并不是实体,它无非是宇宙自然界的全称,是一种哲学的概括。阴阳作为天之道,是两种普遍的要素或成分,同时又是两种最基本的功能或作用。
治理天下是业,创造发明也是业,安排经济、生产活动更是业,其中当然包涵着对自然界的认识与研发。就这一层说,又有两方面。
有学者把命解释成客观必然性,似乎很有道理,但这并不能说明何以命之性便是仁,便是善,必然性与生命又有何联系?生命活动多少是有些自由和目的的。以天为最高神的思想,在《易传》中已经基本上没有了。由此往后,才有夫妇、父子、君臣等家庭、社会关系,由此便有仁义之性,礼义之措。很明显,德性既然不是最高主宰者即神命于人者,那么,它只能是自然界生命过程中的目的性的实现。
易不可见,则乾坤或几乎息矣。这里有一种进化的无穷过程,这种过程具有道德目的性意义,就是说,自然界的生成变化是向着一个有秩化的目的进行的,人的仁义之性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。
正好相反,人在获得自然所提供的一切生存条件的同时,更要裁成、辅佐自然界完成其生命意义,从而也就完成了人的生命目的。乾卦之《彖传》说:大哉乾元,万物资始,乃统天。
天文(包括地文)代表自然界的变化生生之道。这里所说的近取诸身,不仅仅是纯观察的观察问题,而与人自身的生命存在及其活动密切相关,不仅是客观的观察,而且是主观的体验,观察和体验是不能分开的,也就是说,在观察中有生命体验,在体验中有客观观察。